药品无“电子身份证”不能销售 手机可查真伪
www.xbxmw.com 2008-4-22 22:39:41 来源: 阅读:次
有无“电子身份证”,即将成为我国药品销售的重要门槛。记者昨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10月31日前,首批重点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都应完成其药品电子码的入网,否则将不能销售。而消费者只需要通过手机查询这个“电子身份证”,就可以辨别药品的真伪。
药品电子监管分类分批进行
据了解,首批纳入该目录的为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今年,全国范围内都将基本实现这些重点药品生产、经营情况的实时监控。”颜江瑛说。
问题药品可及时追溯召回
目前已经建立起来的药品监管网是可以覆盖全国的药品监管系统,从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给医疗机构全过程都在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控之下。这就实现了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库存以及流向情况都可实时查询和监控,在药品出现有问题时,可以迅速追溯和召回。
同时,这个网络的建立,也可以提供多项信息的预警。据颜江瑛介绍,凡是纳入该网络电子监管的企业,如企业超资质生产和经营、药品销售数量异常等,网络都可以发出预警,并指示出是否有药物滥用的情况发生。“从网络记录情况看,如果某种药物短时间内大量售出,网络则会提示可能的疾病流行预警。”颜江瑛说,如果药品发货与收货数量和品种经核实出现差别,则通过预警及时发现药品是否有流失的情况。
消费者可自己查药品真伪
此外,颜江瑛表示,“电子身份证”所需成本费用,将由药企自行消化。在药品零售方面,用了电子监管码的企业,就不用再去建立自己的一个防伪系统了,企业也可以通过该“电子身份证”保护其产品,防止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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