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结构调整五项原则
www.xbxmw.com 2008-1-26 18:37:56 来源: 阅读:次
二、适度规模原则。某个品种的养殖规模要根据市场容量来确定。市场容量在某一时间段是较为固定的,产品供应量越大,价格就越低,反之价格则越高。人们长期形成的消费习惯,决定了价格即使再低,市场产品需求量也不会无限增加。因此,在调整养殖结构时,不能将同一品种的养殖规模搞得过大。
三、效益优先原则。预测未来几年的市场状况及模式本身的单产容量,选择效益较高的品种、模式养殖。例如,网箱养殖黄鳝的效益一般大于稻田养殖,应优先用网箱养殖黄鳝。甲鱼仿生态养殖,产品质量优,市场售价高,效益成本比大于工厂化养鳖及鱼鳖混养。生产上应优先进行甲鱼仿生态养殖。也可适当养殖大规格甲鱼。
四、量力而行原则。根据技术掌握情况、资金投入实力、饲料来源等情况确定调整目标。对于技术不熟悉的新品种、养殖投入较大的品种及革胡子鲶、牛蛙、黄鳝等对饲料要求较高的品种,应先小规模养殖,待取得成功经验后再扩大规模。
五、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养殖条件确定养殖品种和模式。例如对水质较差、水源缺乏的塘口,慎重发展水质要求较高的品种;如土质为黏土,池底淤积较深,不太适合养蟹,应对池塘进行改造或换茬轮作,栽种水生植物改良底质,或选择其他适宜品种养殖。
|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鱼塘挖深一米 渔业收入翻番 |
相关文章
【声明】西部畜牧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参考信息。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产品
推荐信息
赞助商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