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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养虎,养龙——公司转型与升级的三种战略选择


www.xbxmw.com  2008-10-15 23:35:31    

    因此,养虎型战略需要在“术”之上有立法与变法的种种努力,借以应对春夏秋冬各式时令。立法和变法一定要在战略时间内加以展开,如果一个公司领导人想在几个月时间内完成公司的战略转型,或者打造出品牌,或者把一个生产型企业转型为研发型企业,那实在是痴人说梦。

    “法”开始的时候往往非常简单,比如刘邦入关中,把秦法全部废除,只跟老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和抢劫者抵罪”。就是这样简单,那时每一个老百姓并不需要专门学习,就可以精通法律。

    约法三章以后过了五年,刘邦消灭项羽,坐定天下了。那时,刘邦开始有一种不满,就是那些追随他南征北战、出生入死的兄弟们跟他还是没大没小的,还是把他当哥儿们,而不是把他当皇帝,于是以叔孙通为代表的儒家知识分子有了用武之地,开始帮着刘邦“制礼”。就是要让臣下懂规矩,怎么晋见皇帝,怎么走路,怎么行礼,怎么坐,怎么讲话,怎么喝酒,都有了规矩。刘邦很高兴,因为他终于找到了做皇帝的感觉。当然,“叔孙通制礼”只是西汉立法的一个侧面,《史记》记载:“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萧何在秦法的基础上,权宜于时者,作有名的《九章律》。韩信删定军法,将原来庞杂的182家兵法,删繁就简,最后定为35家。张苍为章程,包括制定历法和规定度量衡。所有这些制度设计最终奠定了西汉的立国规模。

    按照历史学家钱穆的说法,任何制度都不是一劳永逸的,制度用着用着就坏了。这就需要变法。中国受儒文化的影响,变法有其特别困难的地方。在儒教居主导地位之前,中国最成功的案例当推商鞅变法。再往后,鲜有立足全局的变法。汉武帝时期的桑弘羊变法,北宋的王安石变法都局限在财经领域,而且也不能说是完全成功的。

    立法和变法都需要在战略时间内展开,任何急于求成、好高骛远都足以使种种良好的愿望走向反面。而能不能在战略时间内考虑问题,部署实务,是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战略人才的关键指标。对战略时间的精密把握比理想主义、激情主义,比因循守旧、无为而治都要困难得多。  

    养龙型――大战略时间:得道•行道  

    如果一定要对“大战略时间”有一个数目字概念。就商业组织来说,柯林斯的《基业常青》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基因常青》最终选定的研究样本是18家高瞻远瞩公司,选择的依据如下:“我们找出CEO最常提到的20家组织,拟出一份供研究的高瞻远瞩公司名单,然后剔除1950年以后创立的公司,因为我们认为如果是1950年前创立的公司,已经自行证明并非受惠于单一领导或一个伟大的构想。我们严格采用1950年以前创立的标准,把研究用的名单减为18家公司,其中最年轻的公司在1945年创立(沃尔玛),最老的公司在1812年(花旗银行)。在我们做调查时(1989年),这18家公司的平均年龄是98岁。”

    这些公司基本上都横跨了整个20世纪,而整个20世纪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的发展和剧烈变动可能要超过人类历史以前所有世纪的总和。如果再以一位领导人平均领导公司20年计算,那么这些高瞻远瞩公司已平均经历5-6位领导人。因此,这些公司才可以真正称得上是“得道者”和“行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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