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www.xbxmw.com 2007-12-28 13:35:45 来源:京华时报 阅读:次
如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应当立即停产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记录召回情况。
查验记录至少存档两年
草案规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查验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经营者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企业将建安全信用档案
草案规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记者郭爱娣)
共2页1 2
| 上一篇:从源头抓物价稳定 当务之急 下一篇:2007年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综述 |
【声明】西部畜牧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参考信息。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产品
推荐信息
赞助商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