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居民区住宅楼内养猪等家畜家禽。执法队员对苏廷山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的决定:3日内,苏须对猪自行处理,否则将处200元罚款并以强制执行的方式消除养猪违规行为。
苏廷山对处罚决定没有异议,表示再也不会在家中养猪扰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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