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猪农看来,政府强拆猪场是打着整治环境之名,行夺地之实,政府的强拆有更为深层次的用意。
据李志光介绍说:“2007年5月10日,我的猪场所在的博罗县长宁镇澜石村药院组干部对我说,你这猪场要征收,不要再搞基建了,有发展商要买这块地,到时补偿问题和发展商协商。后来,有一位姓赖的自称是发展商代理人的人与当地村干部找我的父亲谈过评估猪场投资和补偿的事宜。”
对于清拆出来的养猪场将作何用途,吴子靖也透露,不排除会发展旅游产业等。
猪场何时不再风雨飘摇
近年来,在珠三角一带,当地政府出于产业转移或是出于保护环境的需要,清拆猪场的事件屡屡发生。
2007年8月,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发布《关于限期整治饲养生猪场的通告》,要求对全区范围内以任何名义、形式、规模饲养生猪的各种场所进行整治,对未经法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经营饲养生猪场所,一律关闭。
7月15日开始,惠州市惠阳区开展清理整治非法养猪场行动,对未办理合法证照或是证照不全的养猪场进行清理拆迁,据悉,1200多家养猪场被列入清拆的名单。
社会各界纷纷质疑:珠三角容不下一头猪?清拆猪场,猪肉供应谁来保障?
广东省农业厅畜牧处处长张永发指出:“养猪场如果不进行规范化管理确实存在一些污染问题,并不赞成猪场乱搭乱建。但由于养猪业多是由农舍房前屋后的散养方式发展而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适合中国国情的养猪业仍将维持农户小规模家庭养殖、中等规模专业户及现代化养猪场并存的格局。目前由中小养殖户生产的生猪占了一半的市场份额。因而,对于这种特殊的农业业态,当地政府应给予更多的扶持,帮助养猪户完善治污等措施。
“对养猪政策的稳定性考验着政府的诚信形象。”《南方农村报》主编陈永连续接到多起猪场被清拆的投诉,他认为,“过去被政府请进来的,现在却要被政府撵出去,政策随意变动让回报期需要五年以上的养猪户很受伤害,并且由此蒙受巨大的损失。”
陈永建议,政府对于养猪区域应早做规划,让猪场一开始建设就符合规划的要求,别等猪场建成投入使用了再来规范。如果确因治理污染、保护环境,需要对猪场进行拆迁,政府应人性化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给予适当的补偿,帮助养猪户找到出路。
本刊记者在跟踪采访多起猪场清拆事件中了解到,猪场要取得合法的身份证,环保标准是个跨不过去的门槛。在博罗县,养猪场不少于5000家,可证照齐全的特别是持有《排污许可证》的猪场仅有4家。在惠阳区,1600多家猪场里,只有1家猪场持有《排污许可证》,而惟一合法的这家养猪场还处于淡水水源的禁养区范围,今后也难逃被挤压的命运。
许多养猪户为了合法经营,也曾到环保部门申请过,可要么被置之不理,要么被答复说环保指标已饱和不会发证,从来没有环保部门上门对猪场进行现场指导。
据业内人士透露,养猪业的环保标准一直难以确定,虽然目前国家也有相关的标准,但如果按照该标准,国内几乎没有哪个猪场能达到环保要求。因为跨不过去这个门槛,养猪场便难以取得合法的身份地位,遇到清拆等情况,其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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