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价除供需之外影响最大的因素是什么


pig.xbxmw.com  2008-4-21 9:48:2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阅读:

  国有食品公司当然可以申请参加定点屠宰之竞争,但应是和其他类型企业站在同样起跑线上,而现实中往往不是。这就是除了防疫等良好愿望和税费收取外,生猪流通中众多“阀门”产生的深层体制原因。

  昨天一文我们透过农户成本之迷雾看清了生猪散养将长期存在的大势。然后我们要问,农户与其院前房后辛苦养殖的生猪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前者就是后者的拥有者吗?

  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至少散养农户不是其养殖生猪的完全产权拥有者。“小刀手”、“大刀手”是猪肉价格除供、需之外影响最大的因素。

  许多个“阀门”

  如果你见过乡村收购生猪的场面,那一定要注意收购者的眼神。与常理不同,这里总在上演着“卖的没有买的精”的故事。在大多数生猪产区,因没有磅秤,这些被散户称作“小刀手”的收购者凭借经验估计生猪毛重,此为“赌眼力”。“赌”的结果通常是“拿刀者掌价”,而散养农民常常被动,天然让渡了部分产权。

  让这些“小刀手”异常坚定的,通常是站在他们背后的乡镇食品站和生猪管理站的权力,以及每个生猪产区县、区、市生猪管理机构和“定点屠宰”名义下的“固定屠宰”体制。

  通常的机构设置是这样的,一县生猪管理办公室由县工商、贸易、税务、检疫、畜牧、食品公司等机构组成。一般下设县生猪产销管理稽查大队,办公经费由食品部门(如肉联厂)按全县年收购生猪总头数定额提取。类似的,各乡镇也设置生猪管理办,下设稽查队,经费也由乡食品站(公司)按收购量提取。乡镇食品站虽然并不隶属于县食品公司,但在生猪业务上却有完全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乡镇生猪管理部门多为“没户口”的临时机构,“以管养管”,因为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关生猪屠宰管理方面的职能和权限均在县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农民日报》2001年曾报道的一例很典型。那个县规定,除了食品公司统一收购的生猪外,其他生猪一律禁止进入定点屠宰场屠宰,而这些定点屠宰场通常为政府指定。

  无可厚非,人们担心卖猪难、私宰乱宰、压低猪价和损害农民利益情况的发生,希望吃上“安全肉”。但在上述制度安排的惯性和约束下,该县食品公司便放心大胆地从农户那低价收购生猪、高价批发给猪肉经营者,从中牟取高额利润。由于农户及个体户的生猪禁止进入屠宰场,这样,食品公司的经营行为便成了强买强卖,农户和猪肉经营者没有更多的选择,生猪的产权再次被侵蚀了。而食品公司也不是随到随收,还要登记排队,少则十天,多则两月,造成农民“卖猪难”,收购时压级压价情况也多有发生。

  这样的结果是“两头叫,中间笑”。上世纪90年代末,南宁生猪交易链条中增值部分14%为税费、33%为屠宰商的、53%为销售商的。其实销售商有时也是收购商,因收购中亏损大,所以便兼做销售,这样反而逆向固化了原有的管制体制。于是肉价大降的时候,销售价并没下降。生产者亏本,消费者也没得到好处。

  江西一养猪大县的物价部门人士就说,垄断限制了社会人员参与生猪流通,保护了少数人收购,中间商——特别是屠宰场得到高额利润,当然还有费税。价格的完全市场化同生猪流通体制的半计划化的矛盾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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