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


www.xbxmw.com  2008-8-1 21:58:55    

    调入的种牛、奶牛,必须隔离观察45天以上,且经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检查阴性者,方可混群饲养。
    5.3 工作人员
    牛场工作人员,每年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患结核病的应及时调离岗位,隔离治疗。工作人员的工作服、用具要保持清洁,不得带出牛场。
    5.4 饲养环境
    牛饲养场生产区应与生活区隔离,奶牛场内不应饲养猫、狗、猪、鸡、鸭等动物,并应禁止其它动物出入。消灭鼠、蝇等传播媒介。
    5.5 防疫监督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奶牛场、种牛场登记造册,并建立档案;布病结核病监测合格是奶牛场、种牛场《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或年度审验的必备条件。
    鲜奶收购点(站)必须凭《动物防疫合格证》对奶牛场(户)收购鲜奶。
    5.6 净化措施
    被确诊为结核病牛的牛群(场)为牛结核病污染群(场),应全部实施牛结核病净化。
    5.6.1 牛结核病净化群(场)的建立
    5.6.1.1 污染牛群的处理:应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对该牛群进行反复监测,每次间隔3个月,发现阳性牛及时扑杀,并按照4 规定处理。
    5.6.1.2 假定健康牛群的处理:经扑杀病牛及阳性牛后的牛群为假定健康牛群。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进行反复监测,每次监测间隔90天,发现阳性牛及时扑杀。
    犊牛应于20日龄时进行第一次监测,100~120日龄时,进行第二次监测。凡连续两次以上监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认为是牛结核病净化群。
    凡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疑似反应者,于30~45日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阳性,则按阳性牛处理; 若仍呈疑似反应则间隔30~45天再复检一次,结果仍为可疑反应者,视同阳性牛处理。
    5.6.2 隔离
    疑似结核病牛或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可疑畜须隔离复检。隔离牛舍处在下风口,并与健康牛舍相隔50米以上。
    5.6.3 消毒
    5.6.3.1 临时消毒:奶牛群中检出并剔出结核病牛后,牛舍、用具及运动场所等按照4.2.6规定进行紧急处理。
    5.6.3.2 定期消毒:养牛场每年应进行2~4次大消毒,消毒方法同临时消毒。
    5.6.3.3 经常性消毒:饲养场及牛舍出入口处,应设置消毒池,内置有效消毒剂,如3~5%来苏尔溶液或20%石灰乳等。消毒药要定期更换,以保证一定的药效。牛舍内的一切用具应定期消毒;产房每周进行一次大消毒,分娩室在临产牛生产前及分娩后各进行一次消毒。
   
    6 控制、净化标准
    6.1 县(市、区)净化标准
    县(市、区)净化标准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6.1.1 全县(市、区)范围内连续两年按种牛、奶牛100%、规模场的肉牛10%、其它牛5%的比例进行监测,每年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阳性率在0.0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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